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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的确诊须要什么依据呢

来源:四川神康癫痫病医院 更新时间:2016-02-04

顽疾的医治忌讳的就是误诊,这不仅容易错过正确的医治机会,甚至有或者加重病情,是原先易于医治的顽固疾病更加难治,癫痫更是这样,一定要经过专业的检查,确认病情后方可进行医治。那么,癫痫的确诊须要哪些依据呢?

一,依据病史资料:

这是检查癫痫的主要手段之一,因发病时多有意识模糊,故除向癫痫病病人晓得病史外,还应向家人或目睹癫痫病病人发作者作补充晓得。注意询问初次发作年龄、发作状况及以后的发作频度、发病时间、场合,有无预兆,那一部位首先出现病情症状,发病时有无意识模糊、口吐白沫、面色青紫、瞳孔散大、病理反射、自伤、外伤、失禁,发作后有无肢体瘫痪、无力、神经系统体征等癫痫的病情症状。

第二,脑电图检查:

这是检查癫痫极为有价值的辅助手段。间歇期检查其阳性率可达50%以上。若重复检查,并适当选用过量换气、闪光刺激、睡眠及药物等诱发试验,其异常率可增加到90%。晚近开发的长时间脑电图监测和电视录相能进一步提高其阳率。主要的癫痫波为棘波、尖波、棘(尖)慢波、高度失律和其他发作性节律波等癫痫的病情症状。

第三,排除其他发作性疾患:

1、晕厥:

发病时以意识模糊为主症,很少在卧位尤其在睡眠中发作,发作过程较缓慢,在意识模糊前常有头昏、眼前发黑、腹部不适及心慌等病情症状,晕厥时常有面色苍白、血压降低。意识模糊时很少伴痉挛,平卧后意识很快恢复。这些都是癫痫的病情症状。

2、癔病:

临床病情症状与癫痫有大量相似之处,但癔病性痉挛发病时意识清楚或朦胧,发作形式多变,往往有号哭或喊叫,面色潮红,瞳孔正常,一般自伤、失禁,每次发病时间持续较长,发作多与精神因素有关。